*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我国刑法对于能减刑几次没有规定,只规定了减刑的限度。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被判处有期徒
刑事案件判7年减刑是根据罪犯的情节来裁量的,不能多于剩余刑期的一半。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
上诉不加刑,减刑不过半。意思就是,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不会为此而加刑。判决有期徒刑以后,无论怎么样,减刑是不能过半的。那就意味着,五年多的刑期,服刑必须在二年半以上。保外就医属于特殊情况。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1、犯罪分子被判刑5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不能少于2年8个月。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判刑5年3个月,已服刑3年,罚金己交,最多能减刑两年。《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一般是指,拘役三个月,暂不执行,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六个月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的,应当重新执行拘役的刑期。缓刑是指,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期徒刑最少为六个月。对于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判决短期有期徒刑的情况,经常在法院宣判后,犯罪分子就被立即释放,这是因为,在判决前犯罪分子被刑事羁押的,每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例如,犯罪分子自被
医保断交了6个月可以补交。单位及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缴,欠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交费时,应一次性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