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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020-01-26 17
普法内容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以过失性原因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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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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