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收养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生育二胎。根据规定,收养人在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合法的收养一个子女后,可以生育第二胎。北京地区的规定,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适用二胎生育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后,具有下列情形的,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1.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此时,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2.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因这种情况而
我家里有长辈以前办过此事,收养的手续很麻烦~ 但记得最基本的就是收养夫妇如果是可以生育的话,貌似是不可以收养的。 但是收养之后是可以再生的。。。。。。。虽然我到现在也觉得这很怪异很矛盾,但记得就是这样的~ 另外,我家长辈一开始是被诊断不能生
一、符合条件就可以。 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
无生育的当事人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
男方不能生育,在离婚的时候,当然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且这是抚养权争取的有利因素。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不能生育,同时女方还能继续生育,或者已经有一名子女的话,法院在考虑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时候,会更倾向于不能生育的男方。换句话说
生育险没交满一年,一般能领生育津贴。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
生育险个人不能交。个人不可以买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本人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