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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或未经公证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赠与的财产能要回。财产权利未转移是指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产权变更。对已经发生财产转移或公证的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再要回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
房屋赠与,后悔了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是象彩礼一样性质的,那就能要回来。因为当时是为了以后结婚一起生活,有这个目的,所以才给的钱。而后来要离婚了,这些钱就应该返还了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
该份协议最好向律师面谈咨询,若明确为你的个人财产,该份协议中的赠与数额为你的个人财产.在财产分割上该数额属你的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内.你的赠与协议若约定不明确,则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就
如果是象彩礼一样性质的,那就能要回来。因为当时是为了以后结婚一起生活,有这个目的,所以才给的钱。而后来要离婚了,这些钱就应该返还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已经过了十年的欠款是否还能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在欠款十年的情况下,要考虑是否已经超过了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被告将取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将导致原告败诉的后果。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需要被告自己提出,法院不能主动释明,因此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