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保证债务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 1、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承担形式有:继承人应当自愿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分割未清偿时,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先用取得的遗产清偿债务,债务未清偿的,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清偿
保证债务的承担有下列形式: 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对于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承担形式有: 1、继承人应当自愿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遗产分割未清偿时,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先用取得的遗产清偿
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有以下四种: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
并存债务承担的方式: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因债务人并未脱离债的关系,且又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即多了一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物的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