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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0%股份的股东拥有以下权利: 1、资产收益权; 2、知情权; 3、参与决策权; 4、选择管理者权; 5、监督管理者权; 6、优先受让权; 7、优先认购新股权; 8、退股权; 9、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10、决议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继承了股东资格后,股东权利就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
普通股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者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种股票除了股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