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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一般债权人已经不能再次主张权利。我认为你所谓的主张权利即追加分配(fepei),追加分配(fepei)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于新发现的属于破产人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
公司在解散清算进行到一定阶段甚至在财产处理完毕时才发现资产不足抵偿债务,此时的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权,已经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是,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就清偿比例达成和解而清偿全部债务时,是否仍需
公司注销后,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公告后45天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或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
清算中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 新企业破产法对国有企业破产采取了有条件的双轨制,规定了依法破产和政策性破产两种形式和机制,但同时对政策性破产设置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第133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
通常公司强制清算的程序如下: 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
企业注销清算流程为: 1、首先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关于解散的决议必须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2、在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天成立清算组。 3、至工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