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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额 股东取得公司财产占其出资财产大部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不占其出资财产大部的,借款的概率高。 2、利息 以股东从公司取得财产金额有无对价为准,股东取得公司无利息约定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有利息约定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是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则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其余情况下,属于借贷关系。股东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若是未偿还的,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从公司借款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反之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不会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条件的,可以构成抽逃出资。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损害公司权益的,应当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 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
1、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则不属于抽逃出资。双方应当签订借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构成股东抽逃出资前提条件:公司已有效成立;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