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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判处缓刑前,被羁押的,是不可以折抵期限的。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判决前的羁押日数不必折抵缓刑日期。
缓刑不能抵减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 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
不能。缓刑的(实际不执行),先前羁押的,不折抵考验期限,其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判处实刑的(实际执行),则折抵刑期;如果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则先前羁押的的,应当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
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其他工作、学习可以正常进行。被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哺乳期八个月是否可以缓刑,应当结合其他条件进行判断。首先,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适用缓刑。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其被判处的刑罚应当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应当较轻。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