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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收回宅基地的规定,确权也罢,审批也罢,不审查就不知道是否是合法使用,肯定进行审查。超过两年内不使用就会符合收回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再次批准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改扩建等情况。原告徐某作为诉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之一,且诉争房屋建房时,其也已经与被告潘某结婚,故其系
农村宅基地买卖属违法。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
首先,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管理中更有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一个问题,婚后房产无论上面写谁的名字,没有其他特殊声明,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到房产。如果是公公的名字,离婚时女方要分到财产就有困难,你如果想分到房产需要证明这个房产属于你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规定如下: 1、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报告以及平面图;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登记申请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到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