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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出轨,为弥补夫妻感情,迷途知返与小三分手,为避免互相打扰各自的生活,双方还约定了分手费。但是,因为未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认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所以主张返还分手费。 首先,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
业主之配偶亦可视为业主权益之享有者。业主身份乃指对房产拥有所有权之人;然则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对于实际居住于房屋内并长期使用该房屋之人亦得以被视为业主。参照相关法规条款,那些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人,即应被认定为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内的
1、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张对方留下的债权,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结成夫妻,即使双方没领证,但双方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可以结成事实婚姻的话,那么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即可以以配偶身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关系,一方死亡后,一方不能继承另一方留下的债权,而是由继承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
可以离婚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股权是以一方名义用共同财产购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权应该按照下面的规则处理: 第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拥有股权的一方可以转让一半给另一方,或者给予对方补偿。如果选取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