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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及其特点

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及其特点

2022-09-29 500
普法内容
1、各个厂商的产品不是同质的,但彼此间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 2、一个生产集团中有大量厂商,每个厂商所占市场份额都很小。 3、厂商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一个生产集团。牙膏市场是垄断竞争的,其他厂商要推出可能会与佳洁士和高露洁等品牌竞争的新品牌牙膏相对比较容易。这就限制了生产佳洁士和高露洁的盈利性。如果利润很大,其他厂商就会花费必要的钱(用于开发、生产、广告和促销)推出他们自己的新品牌,这就会降低佳洁士和高露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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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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