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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赠与的财产应该回收吗

离婚后子女赠与的财产应该回收吗

2021-02-14 121
普法内容
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一般不该收回。但若该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则当事人可以收回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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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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