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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规定有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至死亡之时权利能力终止,但其人身利益并不因其死亡而消灭,依然存在,并且与其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密切相关。法律依法保护死者的人身利益,即所谓对延续人身法益的保护。 死者人身利益延伸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死者名誉利益。 2、死者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死亡时终止。但死者也享有一定权利的,其中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不得对死者进行侮辱,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死亡时终止。但死者也享有一定权利的,其中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不得对死者进行侮辱,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死亡时终止。但死者也享有一定权利的,其中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不得对死者进行侮辱,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
公民的权利能力止于死亡,但其人身利益并不因其死亡而消灭。死者人身利益延伸保护的范围包括: 1、死者名誉利益。名誉作为社会对一个人的品行、能力、素质等多方面的评价,并不因其死亡而消灭。保护死者的名誉实际
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自然人死亡后,其权利能力终止,在客观上无法享有人格权,赋予死者人格权没有实际意义,但不意味着没有必要保护死者的人格因为死者的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种法益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私生子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对其加以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要求其亲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亲生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
没公证的遗嘱受法律保护吗?实际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除了您理解的公证遗嘱之外还有4种有效的遗嘱,常见的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有另外两种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只要这四种遗嘱都符合法律条件,那么它都同样受法律保护,我们说公证遗嘱效率高或者说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