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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职权的行为和受贿行为能相互吸收吗

侵犯职权的行为和受贿行为能相互吸收吗

2020-08-02 131
普法内容
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如果一个行为既构成滥用职权又构成受贿的,应该按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六十九条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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