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2020-04-26 88
普法内容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要件是: 1、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

    2020-05-05 131
  • 怎么样判断是不是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怎么样判断是不是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要素是: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

    2021-11-12 23
  • 私分国有资产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私分国有资产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1-12-30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行为构成国有资产的出售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股权和国有理财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不正当行为、低价出售国有资产。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

    2021-10-09 15,340
  • 国有资产出售罪一般由什么构成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体要件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关于出售国有资产罪由什么构成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

    2023-10-19 15,340
  • 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犯罪构成要件

    1、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2022-11-08 15,340
  • 国有资产出售罪犯罪行为的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

    2022-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9
    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按照四要件构成理论,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 1、主观上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这类犯罪; 2、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客体上侵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违反

    1,969 15,340
  • 贪污罪构成要件 01:04
    贪污罪构成要件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取、侵占、骗取或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 1、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该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

    3,734 15,340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 01:11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2,73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