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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效力有: 1、受要约人于要约生效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2、要约人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要约消灭的原因有: 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2、要约经过有效期限; 3、要约人撤回要约。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包括: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灭失等。我国《海商法》规定,上述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的一年期限是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为合同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
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中
农地使用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应适用物权消灭的一般原理。但由于以农地不动产为标的,其消灭原因则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农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农地使用权为限期物权,其期限届满,权利人可申请续展,否则该农地
房地产抵押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而使房地产抵押权不复存在。房地产抵押权可因下列原因而发生消灭: 1、因所担保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是从属性的权利,依据从随主原则,当主债权因为清偿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成就后,守约方要在除斥的时间内尽快行使,向违约方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因为对方违约的原因,守约方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之后,又自己愿意弃权的,则不能主张新的约定解除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
在房地产交易中,楼盘烂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烂尾房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以下这三种: 1、由于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资金断裂等这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2、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债务纠纷,导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