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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小岗村18位农民在生死状上按下“分田到户”的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序幕,至今已过去40余年。40年间,从包产到户到“三权分置”,中国农地改革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些变化看似互相矛盾,实则有其合理性和内在逻辑。
国家为了稳定统分结合的土地承包政策,规定30年承包期限基本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在基本的土地承包期内,一般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维持30年的土地承包政策基本不变。但有的地方,父母一去世,村组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进行个别调整
农村土地改革不会重新分田地。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
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2、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
建国初期土改是的,中国小农经济自古以来就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不过一五计划三大改造后农村出现农业合作社,生产单位就扩大为以全村劳动力的生产大队,后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后生产单位一大二公,生产队兼并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税制改革在1994年。1994年,中国正式实施分税制改革制度,分税制改革的里程碑意义和历史性贡献,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了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的体制,告别了旧时统收统支的“行政性分权”,走向与市场经济更为契合的“经济性分
农村分田是按户口。农民必须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才能够获得土地的承包权,而农村户口在土地承包的过程中,则是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依据。 一般情况下,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