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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社保问题

破产清算期间社保问题

2020-04-26 181
普法内容
破产清算期间每个劳动者的社保关系都应当转移。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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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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