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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精神。由此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予以受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企业负责赔偿。
教师档案存放单位: 1、通过公开招考的教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管理。 2、具有教师编制的老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带编制的老师工资是由财政全额拨款,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所以归人社局管理。
教育局只接收师范类毕业生档案。一般毕业生档案有这几个存放处: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
这个你得具体和教育局沟通,正常是可以开具的。
教育局只接收师范类毕业生档案。一般毕业生档案有这几个存放处: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非常感谢两位的回复!违约责任在违约金上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我这个问题上我想当地教育局是不是有独断权啊?这种感觉来自下面一个例子. 我们县今年有个例子:某人07年考取我们县的教师编制,08年又考取我们县
1、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
助学贷款不是去教育局办理。具体流程为: 1、准备资料,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当地的贫困证明等; 2、提起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直接申请,一般学校都会有这个程序,也可以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去申请;
团员档案丢失可以重新入团。团员遗失了档案,并确认无法找回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团支部,团支部要向上一级团委报告情况。团的基层委员会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教育后,可以为其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注明,加盖团的基层委员会印章。根据相关
档案丢失了可以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