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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4年10月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公积金异地贷款2024年10月8日起全面推行>>>查看详情 (一)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取消省内户籍地限制。 (二)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①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
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网上咨询: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区:http://www.scsjgjj.com/ShowLeaveChanel.aspxid=2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sc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