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具体有什么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具体有什么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具体有什么

2020-08-14 128
普法内容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出现这种情形就应当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2022年,移送管辖的具体法律规定
    2022年,移送管辖的具体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

    2024-06-18 8
  • 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受理之后发现该法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需要进行移送管辖,这也是移送管辖的条件,在大部分情况下,移送管辖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发生在上下级法院。

    2024-05-12 13
  •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 1、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2、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0-03-24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法院移送管辖具体案件规定?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2021-11-04 15,340
  • 刑事案件法院可以移送管辖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 (一)下级人民法

    2023-08-28 15,340
  •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是怎么回事,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

    2022-08-05 15,340
  • 受指定管辖后的法院和移送管辖有什么区别?

    其实这个并不完全是两个可以并列的概念,是在一个事情中发生的,从不同方面来指称的.比如二个法院对一个案子的管辖出现争议,则由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由哪一个法院管辖.而对于被指令交由另一个法院来管辖的法院来说

    2022-06-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580 15,340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88 15,340
  • 人身损害可约定管辖法院吗 01:19
    人身损害可约定管辖法院吗

    人身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纠纷,属于财产关系的纠纷。因此,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管辖法院,在法律上也被称为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指的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以书

    852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