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2020-12-21 83
普法内容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客观要件 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

    2022-09-29 230
  •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2021-06-14 16
  • 雇佣工人滥伐林木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雇佣工人滥伐林木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受雇采伐林木的,如果雇主命令雇工进行滥伐,雇工不承担刑事责任,雇主构成滥伐林木罪。如果雇工擅自在雇主指定的范围之外进行滥伐的,雇主不承担刑事责任,雇工构成滥伐林木罪。

    2020-11-17 178
专业问答更多>>
  •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犯罪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没有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

    2023-10-04 15,340
  • 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2-06-28 15,340
  • 如果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那么,包括哪些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主要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故意;3、对象要素:侵权对象是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活动;4、客观要素:客观表现为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情节严

    2021-12-31 15,340
  •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其他主要要素有什么?

    构成滥伐林木罪客体,用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 客体要件: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

    2022-12-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认定标准 00:57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认定标准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

    1,114 15,340
  • 滥伐林木罪认定标准 01:49
    滥伐林木罪认定标准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许可证条件下,未在规定的地点、数量、种类范围内任意砍伐为本单位管理或者所有的,或是本人自留山上的林木,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保护

    1,714 15,340
  • 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01:04
    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盗窃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它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在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主体

    83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