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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
当然,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而土地是国有的,土地局是政府的派生机构,土地局挂牌出让的也都是土地的使用权,这样,政府就是事实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体。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
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证不一样。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