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需要和企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后,适用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正式职工的相关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上述规定,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是合法的。指的是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过的属于加班要给加班费。一个月以上的用工要签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以下可口头约定。劳动合同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缴纳。 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用人单位招用全日制劳动者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与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可以帮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也可以让劳动者自行购买。这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