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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由承继原单位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来继续履行。如果新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还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性质如果发生了变化,应当由改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以前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因企业改制导致以前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劳动者应当依法更改劳动合同。
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原劳动合同都应为有效合同,由合并或分离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接受;分离,由原单位领导和个人协商,单位和个人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诉诸仲裁或起诉。
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者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双方仍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司合并或分立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只需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按时通知债权人,无需清算。 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应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