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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金从指定履行期间结束时开始算起,直至被执行人完成所有义务为止。请务必按时履行金钱支付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否则将面临加倍承担债务利息或缴纳迟延履行金的风险。
对于借名购房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及调解解决。若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则依据争议内容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需遵守生效裁判、仲裁裁决以及调解协议,如有违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债务利息就是你欠的那部分钱乘以从应该还那天开始到真正还上那天结束这中间经过的天数,再除以360天。这个"利息计算天数",是法院在审理后给你定下来的那个日期,和最后你实际去还钱的那个日期之间的日子数!这个过程中用到的"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
诉讼费不能计入递延费利息基数只能列入管理费基数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撼人心魄个人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给付金钱义务,这一债务数额因法律文书的指定而具体确定。给付金钱义务的数额,就是迟延履行利息基数。那么迟延履行利息基数包括哪些内容?在实务中因个案的情况不同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迟延履行金,属于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是在民事执行司法实践
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迟延履行金具有司法救济性。在我国,迟延履行金分成两类。一种是金钱支付的迟延履行金。这种就是要求被执行者按照货币的形式支付给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想要拿其他东西抵押也是不可以的,只能支付金钱。另一种是非金钱支付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