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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第三人交付借款能不能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

出借人向第三人交付借款能不能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

2024-05-25 13
普法内容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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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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