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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但在实践中,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
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3.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4.客体条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
满足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等条件会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卖淫罪的要点有四只要符合以下四点就构成组织卖淫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犯罪构成: 1、组织卖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
组织卖淫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法律一贯予以禁止。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一)组织卖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我国法律一贯予以禁止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包括组织妇女或男性卖淫,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清除妨碍、供给场所等,起到帮助作用,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就构成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比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刑法》对此规定两个量刑幅度,一般情形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