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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后的网上借款合同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对方冒名签订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原则上依法设立的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但是冒签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若得不到被冒名者的授权或者追认的,则该冒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
不一定。代理合同即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你所说的情形,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要解除合同则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对方用他人的名字与你签订合同,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则合同有效;如果该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
如果有委托书,并且是被委托人在委托书范围内代为办理是有效的。如果全部都是配偶代签的话并且无委托,合同依然有效,但是银行在这方面是有一定责任的,在能证明该贷款没在家庭中使用过,即没有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
1、在司法实践中,借款人冒充配偶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对于债权人而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配偶而言,可以按表见代理处理。 2、《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你会被银行连带追债。做担保是很严肃的事情,你做了,就等着承担责任吧。
借款合同不一定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等。如果是与银行、信用社等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交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
与银行签订的格式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银行的格式合同出现免除自己责任条款、加重相对方责任条款等情况,且银行没有跟格式条款的相对方提醒注意的话,则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 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样,那么要以非格式
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他人拒绝追认的,这时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欺骗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冒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这时候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