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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原则上是不适用法定继承的,因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所以,同居关系不能适用法定继承。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依法被认定符合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则适用法定继承。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同居期间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婚生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是有同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不能因其身份而差别对待。
同居关系中,可以相互继承财产看情况而定,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双方互相没有继承权,属于非法同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双方可以相互继承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1、解除抚养关系后,继子女不享有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指的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一旦继父母和继子女解
同居未领证,一方去世,另一方是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的,除非有遗嘱指定其位继承人。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居关系不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只发生同居而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是无法根据法定继承取得财产的,但是可以进行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继子有权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有人阻止私生子行使继承权,可以向法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夫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