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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指地役权一经登记,可以对抗任意第三人。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地役权转让规定有: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所以,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地役权是:以他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
法律分析 绝对控股权是指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即能够控制公司全部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绝对控股权是控股权的一种,和其相对立的还有相对控股权,其是指虽然股权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控股是指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67%以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相邻关系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地役权则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一般属于用益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不相同,相邻关系一般是发生基于法律规定的;而地役权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所产生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属于用益物权;而相邻关系则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有差异,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则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