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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2)什么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
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是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依附于不动产产生作用。
土地是不能抵押的。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
土地是不能抵押的。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
地上附着物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之内。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井、道路、管道、运河等的拆迁恢复费用,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树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用。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除什么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决定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写上谁的名字,这项房产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房产证只是对外公示效力的一项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在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