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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信用债务保障时并不一定需要承受代为偿还贷款的义务。原则上,当借款方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时,担保方理应承担起借款人所欠债务的偿还责任。 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需注意:首先,若为一般保证,那么在保证期间内,若债权
担保人担保期限已超2年,如果担保权人没有在担保期限内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为担保人没有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内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可以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
担保人期限过了可能还会被起诉。但是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除非是一般保证,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责任,而后才可向保证人主张。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1、借条到期后,如果主债权存在的,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提供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未超出约定期限,或者借条到期6个月内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
【债权担保】债权人逾期起诉担保人不担责信丰县法院日前对一起担保债权纠纷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黄某要求被告A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2005年6月1日,陈某向黄某购买钢材时,欠下钢材款计人民币8万元,陈某
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即使该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但保证责任: 1、有适格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只需要明确而无需适格; 3、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但是,要注意: 一、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可能对后续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 二、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要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会对担保人产生影响; 三、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