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情形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形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形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2021-01-06 95
普法内容
以下情况下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1、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3、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婚生子女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项情形
    非婚生子女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项情形

    相应的,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

    2024-06-10 21
  • 哪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减免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

    2021-01-04 179
  • 哪些情况下抚养费能减少
    哪些情况下抚养费能减少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

    2024-04-29 19
专业问答更多>>
  • 抚养费的减免情形包括哪些

    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

    2021-09-05 15,340
  • 抚养费的变更、减少、免除、免除、哪些情况下,可请求减少或者降低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的情况是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子女身患疾病,抚养—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有给

    2022-02-14 15,340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哪些情形可以减免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况是怎样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

    2022-01-24 15,340
  • 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是怎样的

    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

    2021-09-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01:00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虽然受领人无合法根据而受领,但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如对救助自己生命或拾金不昧的人支付报酬等; 2

    874 15,340
  • 逾期交房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01:00
    逾期交房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时间未交房的,则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逾期免责的例外情况。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逾期交房的免责一般包含以下两种情

    1,201 15,340
  •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01:06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

    64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