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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弟、妹有负担能力;弟、妹是由兄、姐抚养长大;一般是指弟、妹在未成年时,因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而由兄、姐抚养长大成人。 兄、姐缺泛劳动能力又缺泛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弟、妹有扶养兄、姐的义务。
兄姐与弟妹之间在以下情况下存在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29条规定:“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泛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198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由兄、姐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
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 有赡养义务的是成年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情况下,兄弟姐妹有扶养的义务
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分为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两种,自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的,才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