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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致人死亡为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强奸致人死亡定强奸罪。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客观要件,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
强奸后自杀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是属于犯强奸罪的量刑情节。行为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致人自杀死亡的,虽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的情形,但会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时的量刑情节。
强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这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可能只是强奸罪,也有可能是强奸罪杀人罪数罪并罚。至于强奸致人死亡是不是要判死刑,得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如果情节严重的是会判处死刑。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或杀死的,不
应该属于强奸,属情节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实施了强奸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应如何定罪,分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我国《刑法》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是否可以缓刑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适用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行为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规定,如果是聚众斗殴,只对聚众斗殴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他人死亡的,应该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