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
可以,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被害人,被害
可以,自诉案件是原告主动跟法院提起的,在原告提起了自诉案件之后被告也因此有了法律纠纷。被告担心自己会被移交到检察院里面进行审理,这样案件的性质就会处于比较严重的状态,自己也可能坐牢等。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侵占罪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监督,但是检察院不能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只能充当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也就是说,在侵占罪的自诉案件中,只能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由人民检察院代为起诉。
1、投案时间。对自动投案的时限,现行刑法典对之作了较为宽松的规定,既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前,也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后,但必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对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又逃跑的,也应视为尚未
自诉案件检察院移送起诉会按照正常的审查起诉的制度来移送给法院来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
管的,法院如果不受理案件,会在裁定书中说明理由并提出建议,如果相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检察院举报。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