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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征税范围广,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土地使用税免缴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
医院可能减免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
一、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征税范围广,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土地使用税免缴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
医院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给予优惠待遇;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2)
医院可能减免土地使用税。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