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南京空地改造该怎么给
南京空地改造该怎么给

南京空地改造该怎么给

2024-04-22 14
普法内容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就其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当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并不因被征收人只依法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而降低,评估机构在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时应当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空挂户改造怎样给
    空挂户改造怎样给

    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一方面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问题的关键,

    2024-07-06 15
  • 南京空地拆除怎么赔偿
    南京空地拆除怎么赔偿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

    2024-04-26 14
  • 吉林空地改造怎么补偿
    吉林空地改造怎么补偿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

    2024-05-24 13
专业问答更多>>
  • 河南什么地方有空地改造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20 15,340
  • 齐齐哈尔空地改造怎样给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6-09 15,340
  • 南京空地建设如何给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11 15,340
  • 南充空地改造怎么补偿比较合适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南京营业执照注册怎么办理 00:58
    南京营业执照注册怎么办理

    南京营业执照注册办理的流程如下:1、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执行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文件、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196 15,340
  • 外地医保怎么转到北京 00:58
    外地医保怎么转到北京

    外地医保转到北京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11,057 15,340
  • 南京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00:57
    南京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南京办社保卡需要需要以下资料: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

    3,019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