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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屋证,无土地证,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这是我国的基本房地产政策。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给钱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没有土地证,看原因,如果是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没事,过户完毕房产证,就可以卖掉。如果之前房主没有办理土地证,土地是出让性质,没事,去土地局缴纳手续费办理你的土地证就行。如土地是集体或划拨性质,很遗憾
想查封,法院有权利。前提是进入诉讼程序,有申请人申请。
是需要查封土地的。地随房屋走,也就是说房屋怎么处置了,土地也差不多。
如果开发商的土地都被查封,你肯定是办不了的。因为法院最先下达协助执行通知的对象,就是国土、房产等部门,协助执行的内容就是“停止转让手续”的办理。一般查封的年限是两年,如果期满没有续期查封,就可以解冻了
通常房屋被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财产保全,也被称为“诉讼保全”,一般情况下它指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还没有判决之前为了防止被告人转移、隐匿、或者变卖其名下的财产,按照职权对被告人的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生效之后
法院查封房子3年查封期过了,可以继续申请查封。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