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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是指被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所谓“被迫参加犯罪”,是指因受到威胁强迫而参加犯罪。被胁迫者参加犯罪虽然不是出于自愿,但是其行为仍受意识控制的,所以仍对其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应当考虑他的犯罪情节减轻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扫数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扫数犯罪处罚。 刑法第
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 当然,被胁迫参加犯罪虽非出于自愿,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的,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毕竟还是经过了他的自由
当然是由犯罪人承担责任。从犯相对于主犯来说,责任会较轻。
主犯的刑事责任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其他主犯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6条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1、盗窃案件的赃款赃物,办案单位应当追缴发还被害人。 2、对于没有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原则上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而是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从犯是根据其所犯的罪名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处罚是按照犯罪手段、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犯罪情节综合进行考虑。
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如下: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由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称之为“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有过失致人死亡,并且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具体来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过失致人
紧急避险,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行为人才成立紧急避险:1、行为人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使得公共利益、本人合法权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到危险损害;2、现场存在一个正在发生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只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根据规定,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