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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还款期为第一次要求还款的期限届满日;保证期未约定的,为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如果你是连带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未向你主张还款的话,你的担保责任才会免除。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
介绍人只是介绍借贷意向。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介绍人仅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没有特别约定,介绍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介绍人如果属于共同借款或对于还款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
借钱的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不是的。保证人一般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即银行有权向借款人或者任意一保证人的全部或者部分或者其中一人追偿全部的贷款本息。对借款的诉讼时效终止,并不代表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的终止。对其中一个或者几个保证人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第I,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保证人与债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