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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2024-04-28 3
普法内容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是不接受个人提交的伤残鉴定的,一般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才能进行鉴定,而且遵循的是最近原则,所以被害人并不能指定鉴定机构,只能听从司法机关的安排,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不过需要再次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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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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