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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领取要求: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不能控制的原由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
失业补助金停报后开通领取方法和程序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停领相关证明材料重新就业证明原件,单位参保即视为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2、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失业
重新就业,需要上报停止申领失业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上述情况,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是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情形,因此不可以再领取失业保险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
问:我找新的工作单位了,单位要给我缴纳社保,因此,我要需要申请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才能让单位为我缴纳社保。请问怎么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后,只有在办理完失业登记后,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才可领取失业金。缴纳方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是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是24个月。一般会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无法申请失业金。辞职的劳动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