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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
一、抚养权变更后暂缓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是谁 主体为无抚养权的一方,抚养权变更后若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确实没办法支付抚养费,可以和直接抚养方协商,若对方同意,则可以暂缓支付抚养费。注意,对于暂缓支付抚养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二、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能。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
1、监护资格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2、例如,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
不变更。 1、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
监护人作为抚养人的,一般是按约定给付抚养费的,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需要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不付抚养费的,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成年子女是不能拒绝的,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就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一方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参与分配。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婚姻持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