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
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

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

2020-11-14 158
普法内容
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是根据其法定最高刑判决。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界限是哪些?
    哪些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界限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该类案件的实际界定中,往往与滥用职权罪、

    2024-06-03 62
  • 玩忽职守行为和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行为和玩忽职守罪

    渎职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括玩忽职守罪及其他罪名;是否够罪要看是否因此造成了国家或他人的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等因素。

    2024-05-19 50
  • 民警玩忽职守追诉时效
    民警玩忽职守追诉时效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

    2020-03-08 641
专业问答更多>>
  •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认定依据,玩忽职守罪的

    以忽职守罪认定: (一)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注意把握职务侵占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但是,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点不同。工作失误,行为者认真

    2021-10-22 15,340
  • 玩忽职守的犯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的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刑法在第397条规定一般玩忽职守罪的同时,又在本章的其他条文中将一些由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特定的领域内所实施的玩忽职守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如刑法第400条第2款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

    2021-06-16 15,340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

    2021-10-19 15,340
  •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玩忽职守罪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

    2022-05-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01:19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造成了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依照

    2,292 15,340
  •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 01:11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

    14,271 15,340
  • 玩忽职守罪能取保吗 01:15
    玩忽职守罪能取保吗

    玩忽职守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1,16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