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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 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二
(1)显名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的代理形式。显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 (2)隐名代理:核心是代理人以自己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2.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产生的代理。由代理人选定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复代理又称再代理
不行,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隶属《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限定的律师事务所“违背限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做法,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
通过《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来进行认定。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是属于合理使用,临摹作者都可以不受限制的行使其临摹作品的著作权精神权利,包括临摹作品作者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内
商事代理是一种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商事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身的名义或者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提供卖或买的服务,其最终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所有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商事代理这一商事法上的重要制度,是随着商事代理经营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全部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