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物流中转费,如果快递公司与第三方物流公司有合作协议,则转单费用由快递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协议,快递公司一般会让发件人出,发件人可以拒绝。如果发件前快递公司确认可以送到,实际上却无法送到,应该由快递公司出转单费用。
这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管,建议去物流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货客户要求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物流公司收到收货方货款后,未给予发货方货款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司法机构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的保修,属于业主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属于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是全体业主的,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请问李先生的伤势怎么样?根据你的描述物流的窗有严重的问题,建议你可以举证窗子有问题,李先生是工作人员吗?如果是工作人员这是属于工伤的,物流公司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建议你可以和物流公司协商下,看下公
快递单中的保价条款是快递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未经与相对人协商,因此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中的一种,应受关于格式条款的约束。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包括安全、及时送达快件,如因快递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根据《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情况确定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引起险情
新民法典更换物业的规定如下:业主大会享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力,同时也是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