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的,质权人对于出质人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其他毁损、灭失等情形使质物无法实现其原有的变价额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
会产生下列风险: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 2、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物,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质押人怠于行使质权,造成损失的,由质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出借施工资质,造成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出借方与借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
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施工的资质商标对别人侵权,那么需要承担商标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是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确定的,但如果是施工侵权,那么还要看施工单位是否在法律的规范之内,如果
质量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
会产生下列风险: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包工头无资质所承担的责任,有以下这些: 1、包工头无资质建房的,要承担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2、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3、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需要三个条件: 一、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